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5/31 17:26:31      

各学院(部):

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现已启动,为继续推进资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贷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相关事项进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学生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时间:522526

说明: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新,应先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如信息无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各学院应督促未申请毕业确认的毕业生发起申请。若学生不发起申请,学校无法在系统内为学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贷款学生名单见《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毕业生名单》)。

学生必须准确详实地修改、核对相关信息: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改,若无法修改应与生源地县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现有的通讯信息;

3.就学信息: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类别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确保能够收到信件,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话;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毕业前未确定工作,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待就业”“升学“提前还款”等情况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

注:如系统提示根据监管要求,需进行身份信息核验,则按照提示要求对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即可。

(二)毕业确认

1.确认流程:

1)准备材料:学生在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从助学贷款系统中导出学生《毕业确认表》(2份),由本人签字确认;

2)学院审核:各学院辅导员审核本学院学生《毕业确认表》内信息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在表格右下角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若有特殊情况(如“升学”、“提前还款”等),需在“补充说明”处注明并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贷款诚信教育、征信及金融知识教育

3学校审核毕业生携带学院签字盖章的《毕业确认表》至学10楼 129室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在工作台进行线上确认并发放诚信教育彩页并告知学生贷款还款的注意事项

确认时间523-26日,8:30-11:30、14:00—17:30。

确认地点10楼129室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若学生是在其他银行、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则应根据各经办银行的实际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或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或者生源地县资助中心;

2.若贷款学生毕业后升学需办理贷款继续贴息展期手续,请及时联系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提出展期申请,并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玥、美丽开木·罗合曼;联系电话:62339105。

相关材料请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