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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自查要点
发表时间:2016/9/27 10:41:18      

为更好的方便同学们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填报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编写了材料报送说明。请同学们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一、贷款银行卡开办: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现金100元(办卡不收费,现金用作激活卡片,激活后现金将存入银行卡),前往中国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柜台开办贷款银行卡、开通网银(地址:王庄路清华同方广场B1层)。

注意:

1.办理银行卡的时候一定要和柜台工作人员说明,卡片是申请贷款用的银行卡;

2.银行卡办理后应及时激活,另外,卡片需开通网银,网银开通后应在银行大堂办理激活手续

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制式,一式三联)

1.基本信息如实填写;

注意:宿舍电话若无则填写“无”;

年级填写格式:本16级(大一);

2.学制栏:本科生勾选本(括号内勾选四年或五年);

3.申请贷款金额:

学杂费贷款=每年应缴学费*剩余就读年限

住宿费=每年应交住宿费*剩余就读年限

生活费贷款=0

总额=学费+住宿费

4.“贷款期限”一栏空缺不填;

5.家庭信息一栏如实填写;

6.借款申请人签字需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7.学校证明、备注、信贷员意见、科长意见、有权批准人意见等栏目不填写。

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

1.基本信息如实填写;

2.“当年是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一栏填写“否”(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不可再办理校园地贷款);

3.申请贷款金额一栏:16年是第几学年则从第几学年填起,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按照应缴纳金额填写,生活费填写0

4.申请人签字处由本人签字,证明人签章处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1.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在20161230日之后);

2.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需注明所在学院、班级及联系方式、并由学生本人签字(开卡用)。

五、借款人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1.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2.户口未迁移到学校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六、借款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1.新生需出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其他年级学生出具学生证复印件,将学生证首页(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印在同一页上,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3.若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丢失,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1.原则上要求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一张纸,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八、未成年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各1份)

1.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借款人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九、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1.基本信息如实填写;

2.申请人签字和法定监护人签字处需有签字;

3.“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一栏要有经办人签字、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4.该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1.基本信息如实填写;

2.表中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年总收入/家庭总人数

3.申请人签字和法定监护人签字处需有签字;

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处需有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民政部门信息一栏处所有信息要准确详实的填写,不得空缺

6.该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