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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月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22 18:27:25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本月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各学院需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情况统计表(20163月)》(见附件,以下称《统计表》)中的学生名单积极联系违约的学生,填报催收工作开展情况;

2.对于可以取得联系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其贷款违约金额及违约后果,要求学生尽快缴清罚息;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诚信及感恩教育,提示学生按期如约还款,并填报《统计表》中的相关信息;

3.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应继续设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在《统计表》中填报已开展的联系工作;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规定,贷款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毕业生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贷款还款违约率及学生个人信誉。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催收工作。

5.各学院于329日(星期二)之前完成《统计表》的填报工作。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号办公楼502)。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玥;联系电话:62339105

特此通知。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情况统计表(20163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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